當一家香港公司運營一段時間后,有時不注意維護公司,就會讓公司被強制注銷或自行注銷??赡芤驗槠髽I(yè)沒有及時年審或更換商業(yè)登記證等原因被從公司登記冊剔除名稱及解散,如果該公司想申請恢復被解散的香港公司,該如何向法院申請辦理恢復注冊流程費用是怎么算的呢? 今天銘泰國際集團和大家分享恢復注冊(已撤銷注冊之香港公司)之程序及費用適用由公司自行申請撤銷注冊,而現(xiàn)在因種種原因擬申請恢復注冊之情況。公司自行申請撤銷注冊,而后因各種原因擬申請恢復注冊,申請人必須向香港法院提出申請,幷得到法院的批準,方可恢復注冊。 一、香港公司向法院申請恢復注冊之程序 如果是因公司沒有按規(guī)定提交周年申報表而被公司注冊處除名,則可以行政方式申請恢復注冊。如果一家香港公司根據(jù)前《公司條例》(香港法律第32章)第291AA條或現(xiàn)行《公司條例》(香港法律第622章)第750條自行申請撤銷注冊而解散,公司本身、公司的股東、董事、債權人或者任何人為自身利益因公司撤銷注冊而受到侵犯之人士,可以根據(jù)現(xiàn)行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律第622章)第765條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命令,恢復公司注冊之狀態(tài)。如能符合法院的要求,法院會向公司注冊處發(fā)出恢復注冊之指示或命令。收到法院發(fā)出的命令后,公司注冊處就把該已注銷之公司恢復注冊。
二、法院命令恢復注冊之基本程序 (1)恢復注冊之申請必須向香港高等法院以書面方式提出?;謴妥灾暾埍仨毟缴辖?jīng)申請人之授權代表宣誓之宣誓書。授權申請代理人或者公司董事可以在香港公證律師面前簽署宣誓書。如果授權代理人或者董事不能親自到香港簽署該等文件,則可以選擇在其居住國之國際公證律師面前簽署宣誓書。宣誓書必須以中文或者英文編制。 (2)申請書、宣誓書及命令草稿提交予法院秘書。 (3)收到申請后,法院會發(fā)出信件給公司注冊處,尋求公司注冊處處長是否反對公司恢復注冊; (4)然后,公司注冊處會發(fā)出信件給申請人或申請人之代理人,要求申請人提交自公司撤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之時所有按《公司條例》之要求需要提交但未提交之周年申報表以及繳納相關之登記費。并且要求申請人向公司注冊處處長確認公司恢復注冊后會出任公司董事及秘書之人士及其個人資料。 (5)收到申報文件及相關之登記費及罰款后,并確認沒有任何其他未提交之申報表及應收費用后,公司注冊處處長就會向法院發(fā)出不反對恢復注冊之確認函。 (6)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無需聆訊情況下,就申請申請作出決定。如果法院滿意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文件,法院就會向公司注冊處處長發(fā)出確認恢復注冊之命令。 (7)如果對所提交至申請有所保留,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提交額外之文件或證據(jù),法院也可以要求召開聆訊或者駁回申請。 (8)?恢復注冊命令發(fā)出后,該命令需刊登于香港憲報。公告期為期三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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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7: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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